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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两会民革专报】民革贵阳市委:规范行政非诉执行,助力建设法治政府
信息来源:贵阳民革 作者: 发布日期:2024-02-02 [字体大小: ]

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,坚持全面依法治国,推进法治中国建设。其中,推进依法行政,创建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,司法参与不可或缺。行政非诉执行作为行政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《行政诉讼法》赋予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,使行政权同司法权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相结合,为行政管理活动提供了司法强制力保障。同时,通过司法对行政非诉执行的审查和监督,也为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画好了“红线”,作出了“指引”。

近年来,我市法院、检察院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,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,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,比如部分法院执行超期严重、检察监督获案渠道单一等。

民革贵阳市委为此向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建议:

一、树立期限意识,优化执行队伍配置。一是加强法院内部监督,督促具体行政行为尽早执结,对不能按时执结的要及时督办,避免久拖不结;二是加大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活动的监督,建立专门监督部门,对无故拖延执行时限的,及时投诉至监督部门,以保证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;三是适当拓宽法官遴选渠道、增加执行辅助人员数量,加强行政非诉执行队伍建设,执行资源向案件较多的人民法院倾斜,并灵活调整;四是确保执行活动独立进行,保证人民法院在执行活动中处于主导地位,同时积极争取行政机关配合,创造有利的执行环境。

二、拓展检察监督获案渠道。检察机关一是充分借助现有文书公开平台获取案件线索,对类案线索进行分析研判,通过现代科技平台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深度融合,实现立案环节信息化、智能化;二是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、问题易发频发的执法领域,依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,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和行政执法部门配合,纵深推动监督评查工作顺利进行,提高检察监督力度和广度;三是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,梳理总结已办理案件的违法点,排查类案线索,再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整治,以此提高监督获案渠道;四是加强检察监督宣传力度,将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列入检察宣传重点内容,进一步丰富宣传方式,扩展宣传渠道,提升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社会影响力;五是与容易涉及行政强制执行的部门建立监督机制,由部门定期向检察机关报送非诉执行申请及办理情况汇总,供检察机关审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
三、制定及完善实施细则。进一步细化非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,明确行政非诉执行的范围、程序、手段、救济程序等具体操作内容。将监督重点放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管辖规定、申请材料、申请期限、裁定是否超期、执行过程中做出的裁定或决定是否违法、执行措施是否违法、法院有无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等方面。

四、加强内外沟通协调联动。要通过内外沟通协调联动,进一步加大检察监督力度。一是强化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。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资源有机整合与科学运用,建立与刑事、民事等检察部门线索双向移送、信息共享、协作配合机制,优化内部办案力量,凝聚工作合力。二是构建外部协作配合机制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应加强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与各级人大、纪检监察、政法机关的联系。三是建立健全信息通报、联席会议、衔接配合等工作机制,与法院、行政机关加强联系沟通,形成以政府为主导、以法院为主体、行政执法机关多方参与的联动强制执行机制。四是积极争取党委及其他相关部门支持。注重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,定期向党委及其他相关部门报告,对于面临的监督难题争取协调解决。五是严格落实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作出检察建议的工作流程,并严格跟进监督对象的纠正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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